各學院,、研究院(所):
為鼓勵研究生勤奮學習,、銳意創(chuàng)新,成為德智體全面發(fā)展的優(yōu)秀人才,,根據(jù)《華僑大學洪長存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》,,擬于10月評選洪長存研究生獎助學金,,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范圍和條件:
根據(jù)《華僑大學洪長存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。
二,、幾點要求:
1.各學院在開展評選活動時應嚴格掌握評選標準,認真實施評選方法,,做到“公平,、公正、公開”,。
2.名額分配:
(2)困難助學金:信息學院,、計算機學院、化工學院,、材料學院,、機電學院、土木學院,、偉德體育官網(wǎng),、經(jīng)濟與金融學院、工商管理學院,、法學院,、外語學院、公共管理學院,、哲學與社會發(fā)展學院,、數(shù)學學院、分子藥物所各推薦1名。
3.申請者須填寫《華僑大學洪長存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表》,。困難助學金申請者必須是“陽光成長計劃”成員,。以上表格和證明材料各一式二份。
4.請研究生各班級在11月6日前將社會工作獎和困難助學金推薦人選填寫的申請表,、有關證明材料和洪長存研究生獎助學金匯總表送學院團委(其中匯總表電子文檔發(fā)送至[email protected]),,以便進行推評和公示。
附件:華僑大學洪長存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20101103145210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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