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歷年臺灣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選情況,,從教育部,、國僑辦下發(fā)文件至提交申報材料的工作周期較為短暫,,且我院境外生人數較多,,給學院的評選工作造成很大壓力。考慮到學校目前仍未收到教育部,、國僑辦相關評審文件,,為確保后期評選工作有序開展,學校決定提前做好臺灣,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報工作,,待教育部、國僑辦下達具體人數指標后,,學院再進行審核?,F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依據《華僑大學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》(2010年8月修訂),、《華僑大學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》(2012年8月修訂)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。具體條件請參閱《境外生學生手冊》。
1.評選名額:因為教育部的通知還未下發(fā),目前還不知我院的具體人數,,現將去年的人數告知大家,,以供大家參考。
獎學金項目
|
本科(人)
|
合計
|
一等
|
二等
|
三等
|
臺灣學生獎學金(2011年度)
|
0
|
1
|
2
|
3
|
港澳僑學生獎學金(2011年度)
|
9
|
15
|
23
|
47
|
一等獎5000元/人,,二等獎4000/人,,三等獎3000元/人。
1.個人申報:學生根據學生類別和申報類別填寫推薦表和申請表,,每人只可申報一個獎項,并于11月23日上午12點前將《臺灣,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(一式一份),,《2012年度臺灣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推薦表》(必須一張正反打印,,一式兩份),、成績單(加蓋學院301、302辦公室印章),、身份證件復印件各一式兩份交至學院團委辦公室D5-303,。
2.學院審核排序并公示:學院學生工作委員會按照評選條件進行審核排序,公示后上交學校,。
1.請申報同學認真填寫表格并準備好相關材料,規(guī)范“學院”“專業(yè)”名稱,,按全稱填寫,。以及“電話”等信息必須真實有效,如材料有問題方便聯(lián)系,。
2.因時間較趕,,請申報的同學在11月23日上午12點前上交材料至學院團委,,逾期算自動放棄。
我院學生工作委員會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