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級:
根據(jù)有關工作安排,現(xiàn)將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、教育部臺灣學生獎學金預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評審范圍和條件
申請對象為符合條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臺灣本科生、碩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全日制華僑本科生。評審根據(jù)《華僑大學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》《華僑大學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二、評審程序
1.個人申報。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根據(jù)實際情況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推薦表,并附上個人有效證件復印件及2022-2023學年成績單、獲獎證明等材料一份(以上材料申請表、推薦表和匯總表提交紙質(zhì)版,其他材料提交電子版,電子版命名方式為:姓名-港澳及華僑獎學金材料/臺灣學生獎學金材料),并于11月21日前將電子版發(fā)送到郵箱[email protected],紙質(zhì)版材料交到辦公室D5-304姜曉琪老師處。
請注意: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、臺灣學生獎學金申請表請必須按照《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填表說明、《臺灣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填表說明填寫。
2.學院推薦。學院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和本單位評審細則,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進行排序推薦(本科生、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開排序,但不進行獎學金等級確定)。
3.學校復核。學生處在上級部門下達名額指標后,組織評議小組進行復核,以相關老生基數(shù)、推薦排序和申請者情況等為參考依據(jù),確定建議獲獎學生名單經(jīng)全校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部門審批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11月21日前將電子版發(fā)送到郵箱[email protected],紙質(zhì)版材料交到辦公室D5-304姜曉琪老師處(紙質(zhì)版請于11月21日17:30前交到辦公室)。
2.獎學金評審工作時間緊、任務重、工作質(zhì)量要求高,請各班級動員班級同學積極參加。
附件:1.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
2.《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填表說明
3.臺灣學生獎學金申請表
4.《臺灣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填表說明
5.教育部港澳臺僑學生獎學金推薦表
6.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推薦匯總表(本科生)
7.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推薦匯總表(研究生)
8.臺灣學生獎學金推薦匯總表(本科生)
9.臺灣學生獎學金推薦匯總表(研究生)
10.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
11.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
學生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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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