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復核2021-2022學年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的通知
各班級:
根據《華僑大學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管理辦法(2012年8月修訂)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規(guī)定,決定復核2021-2022學年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范圍和條件
(一)已獲獎助學金學生的復核:根據《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在入學時評定的獲獎助學金學生名單基礎上,對2020-2021學年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參評學生名單(附件1)進行復核。復核學生需在申請年度未受過違紀處分;社區(qū)表現量化考評結果排名不在本樓棟住宿生的后30%,或雖居樓棟后30%但不低于98分且無違規(guī)違紀行為。該類學生申請者,入學累計學習績點不低于2.0的,下一學年繼續(xù)享有原獲準的獎助學金;入學累計學習績點處于1.0-2.0之間的,減半發(fā)給原獲準的獎助學金;入學累計學習績點低于1.0的,取消其下一學年的專項獎助學金。
(二)新申請學生的審核:僅限未在2021-2022學年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參評名單內的華裔留學生。一年級申請者必須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學課程成績皆合格,且境外生單獨成班的本科生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.2,境內外生混合成班的本科生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.0;其他年級申請者單獨成班的本科生入學以來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.0,境內外生混合成班的本科生入學以來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.8。
二、時間與程序
(一)申請時間
3月29日-3月31日。凡未按時提交復核或新申請材料的學生,視為自動放棄。
(二)審核程序
1.個人申請。申請復核或新申請者均須填寫《華僑大學境外學生獎助學金復核申請表》(附件2)和復核匯總表(附件3),請班主任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后于3月31日中午12:00前將紙質版申請材料(含申請表、成績單、匯總表、相關證明材料)提交至學院團委辦公室D5-303,并將電子版發(fā)送至學院郵箱929282295@qq.com。
聯系人:柯老師;聯系電話:0592-6162641。
2.學院初審。4月1日-4月6日,學院根據復核標準,結合申請者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并進行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于4月6日上報學生處。
3.學校備案復核。學生處將充分依據各學院的初審意見,結合整體申報情況進行備案復核,商有關部門后公示并確定復核結果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轉學院學生應向目前所在學院提交復核材料;
2.社區(qū)表現分由學校統(tǒng)一認證,申請表中學生個人暫不填寫。
3匯總表中學生順序按照附件1提供的參評學生名單先后依次排序;“學院意見”欄請從下拉框選項選擇;
4.學院要妥善保存學生復核申請表、成績單和相關證明等原始材料,作為學生成長檔案備查。
附件:1.華僑大學2021-2022學年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參評學生名單
2.華僑大學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復核申請表
3.華僑大學2021-2022學年境外學生專項獎助學金復核匯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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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29日